2020年中大畢業禮校內遊行 男生認非法集結候判 2020年11月中文大學畢業禮,有逾百人在校內遊行,有人展示港獨橫額及口號等,其中案發時17歲的男學生並非中大學生,以揚聲器帶領示威者呼叫口號。被告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勞教、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案情指,中大於2020年的畢業典禮只在網上廣播,不舉行實體典體。有人於Telegram呼籲於2020年11月19日在中大進行示威,亦有人到校園內張貼宣傳海報,列出遊行路線。被告並非中大教職員或校友,當日早上進入中大校園,之後有約100名身穿黑衣,部分戴面具的示威者聚集,有人手持黑色氣球,拉起直幡,又高叫口號。當日下午,被告在示威者當中,用揚聲器帶領示威者高呼煽動口號,之後被告和其他人一起手持涉案橫額,帶領示威者遊行。被告在同年12月被警方拘捕,警方再他的住所,檢獲案發時所穿裝束。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案發前,在運動上有出色表現,教導智力不佳的小朋友,而且對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使用社交媒體應用程式,亦有嚴守要求,可見在適當監管和輔導下,可以循規蹈矩,希望判處短期禁閉式刑罰,並為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報告。 被告沈嘉翰承認於2020年11月19日,在中文大學,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原文連結: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4826-202304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