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登入警方系統查丈夫資料 女警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 警戒下稱貪玩准守行為結案 33 歲女警被指 3 年前在荃灣警署報案室內,不誠實使用警方系統以取內部資料,被控一項「目的在於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控方今(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指若被告願簽保守行為,則可撤控。裁判官鄭念慈在辯方同意下,准被告以 1,500 元簽保守行為 24 個月,期間不得再涉同類不誠實行為。 被告同意案情指,她在 2018 年 6 月 23 日凌晨駐守荃灣警署報案室時,未獲授權下經警方系統調查男子黃俊傑(音譯)。該系統可查目標人物背景、案底,及有否被通緝。被告其後接獲督察電話,問她查黃原因,被告稱不認識亦不記得有調查黃俊傑。另一警員進一步調查時,發現黃俊傑實為被告丈夫。被告之後在警誡錄影會面時,供稱自己當日因貪玩,才輸入丈夫身份證號碼調查。 被告潘婉婷( 33 歲,警員),被控於 2018 年 6 月 23 日在荃灣警署報案室內,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警方早前發聲明指,涉案女警已被停職。 案件編號:WKCC4142/2021 原文連結:thestandnews.com/court/ab_涉登入警方系統查丈夫資料-女警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警戒下稱貪玩准守行為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