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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大三罷非法集結罪成各囚3月 官:阻嚇為首更生為次 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警員在天水圍追截黑衣堵路者,其間一名女子伏在地上,身旁男友欲扶起她,兩人一同被捕。該對情侶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今(1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各判囚3個月。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表示,兩人蒙面參與堵路,增加爆發衝突的風險,判刑要以「阻嚇為首,更生為次」。 #反修例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15/s00001/1639558817347/情侶大三罷非法集結罪成各囚3月-官-阻嚇為首更生為次

情侶大三罷非法集結罪成各囚3月 官:阻嚇為首更生為次 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警員在天水圍追截黑衣堵路者,其間一名女子伏在地上,身旁男友欲扶起她,兩人一同被捕。該對情侶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今(1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各判囚3個月。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表示,兩人蒙面參與堵路,增加爆發衝突的風險,判刑要以「阻嚇為首,更生為次」。 #反修例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15/s00001/1639558817347/情侶大三罷非法集結罪成各囚3月-官-阻嚇為首更生為次

侍應非法集結違禁蒙面法罪成 還押明年1月判 同案男生罪稅 前年11月有網民發起三罷行動,18歲男生和25歲男侍應涉在西灣河港鐵站外非法集結,以及違反禁蒙面法,經審訊後,男侍應今(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罪成立,男生則無罪釋放。裁判官王證瑜不同意控方指稱,男生高呼「有狗呀,走呀」即參與非法集結或通風報信,縱然他有可疑,但不一定代表他和非法集結的人屬同一伙。 #反修例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20/s00001/1639993457969/侍應非法集結違禁蒙面法罪成-還押明年1月判-同案男生罪稅

5男女違禁蒙面法罪成還押候判 官裁暴動罪脫稱逃走或因警驅散 前年10月6日「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5男女涉在灣仔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經審訊後5人今(22日)被裁定暴動罪名均不成立;其中4人被裁定使用蒙面物品罪成,餘下的19歲學生早前已認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稱,單憑有人與示威者逃走,不足以證明逃走者是「畏罪」逃跑,他或因警方驅散而爭相走避。惟高官稱不能忽略案發為《禁蒙面法》實施翌日,約200多人蒙面及發生嚴重暴動,被告須還押至明年1月11日判刑。 #反修例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22/s00001/1640155374771/5男女違禁蒙面法罪成還押候判-官裁暴動罪脫稱逃走或因警驅散

「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不時參與示威的「王婆婆」王鳳瑤,今年2月在將軍澳悼念陳彥霖逝世17個月時,涉無應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她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受審,今(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鍾明新稱,自陳彥霖逝世後,案發地點是示威者經常聚集之處,被告在該處多次叫喊具挑釁性的口號,刻意引起圍觀,或令在場的人感到困擾或驚恐,警方三度要求她出示身分證,但她蓄意漠視要求,增加警方履行職責的難度,裁定她罪成,考慮其年紀及案發時初犯,判處監禁7天,緩刑12個月。 #反修例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22/s00001/1640172439815/「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不時參與示威的「王婆婆」王鳳瑤,今年2月在將軍澳悼念陳彥霖逝世17個月時,涉無應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她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受審,今(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鍾明新稱,自陳彥霖逝世後,案發地點是示威者經常聚集之處,被告在該處多次叫喊具挑釁性的口號,刻意引起圍觀,或令在場的人感到困擾或驚恐,警方三度要求她出示身分證,但她蓄意漠視要求,增加警方履行職責的難度,裁定她罪成,考慮其年紀及案發時初犯,判處監禁7天,緩刑12個月。 #反修例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22/s00001/1640172439815/「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不時參與示威的「王婆婆」王鳳瑤,今年2月在將軍澳悼念陳彥霖逝世17個月時,涉無應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她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受審,今(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鍾明新稱,自陳彥霖逝世後,案發地點是示威者經常聚集之處,被告在該處多次叫喊具挑釁性的口號,刻意引起圍觀,或令在場的人感到困擾或驚恐,警方三度要求她出示身分證,但她蓄意漠視要求,增加警方履行職責的難度,裁定她罪成,考慮其年紀及案發時初犯,判處監禁7天,緩刑12個月。 #反修例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22/s00001/1640172439815/「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不時參與示威的「王婆婆」王鳳瑤,今年2月在將軍澳悼念陳彥霖逝世17個月時,涉無應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她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受審,今(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鍾明新稱,自陳彥霖逝世後,案發地點是示威者經常聚集之處,被告在該處多次叫喊具挑釁性的口號,刻意引起圍觀,或令在場的人感到困擾或驚恐,警方三度要求她出示身分證,但她蓄意漠視要求,增加警方履行職責的難度,裁定她罪成,考慮其年紀及案發時初犯,判處監禁7天,緩刑12個月。 #反修例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22/s00001/1640172439815/「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不時參與示威的「王婆婆」王鳳瑤,今年2月在將軍澳悼念陳彥霖逝世17個月時,涉無應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她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受審,今(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鍾明新稱,自陳彥霖逝世後,案發地點是示威者經常聚集之處,被告在該處多次叫喊具挑釁性的口號,刻意引起圍觀,或令在場的人感到困擾或驚恐,警方三度要求她出示身分證,但她蓄意漠視要求,增加警方履行職責的難度,裁定她罪成,考慮其年紀及案發時初犯,判處監禁7天,緩刑12個月。 #反修例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22/s00001/1640172439815/「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不時參與示威的「王婆婆」王鳳瑤,今年2月在將軍澳悼念陳彥霖逝世17個月時,涉無應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她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受審,今(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鍾明新稱,自陳彥霖逝世後,案發地點是示威者經常聚集之處,被告在該處多次叫喊具挑釁性的口號,刻意引起圍觀,或令在場的人感到困擾或驚恐,警方三度要求她出示身分證,但她蓄意漠視要求,增加警方履行職責的難度,裁定她罪成,考慮其年紀及案發時初犯,判處監禁7天,緩刑12個月。 #反修例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22/s00001/1640172439815/「王婆婆」悼陳彥霖阻差罪成囚7日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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