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認深水埗非法集結 還押明年1月3日判刑 案發時15歲男學生涉於前年8月11日,在深水埗欽洲街西九龍中心外參與非法集結,案件原定今(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但男學生改為認罪。辯方求情指出,被告自小學起遭受欺凌,社會事件引發其憐憫之心,故帶備大量急救用品到場協助他人。裁判官梁雅忻明言案情嚴重,惟考慮被告年紀,決定先索取一系列報告,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3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15/s00001/1639551736240/男生認深水埗非法集結-還押明年1月3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