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府上訴得直 英高等法院裁定可將阿桑奇引渡至美國 資料圖片:阿桑奇(RT片段截圖) 維基解密聯合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2019 年於厄瓜多爾駐倫敦大使館內被英國警方拘捕,今年初英國法院裁定拒絕將阿桑奇引渡回美國受審,美國提出上訴。英國高等法院周五(10 日)裁定美國上訴得直,阿桑奇可以由英國引渡至美國;阿桑奇的未婚妻表明會提出上訴。 法官下令將案件發還西敏區裁判法院處理,交由地區法院將案件轉交內政大臣彭黛玲(Priti Patel),以決定是否引渡阿桑奇到美國。 法官 Timothy Holroyde 指出,他滿意美國指出關於阿桑奇拘留條件的各種保證,包括承諾不會將他關押於美國在科羅拉多州最高保安級別的監獄,以及倘若罪成,阿桑奇可轉至其出生地澳洲服刑。 阿桑奇未婚妻﹕美國保證不可靠 法律團隊將上訴 阿桑奇的未婚妻 Stella Moris 認為今次裁決「危險且被誤導」,指出美國所提出的保證「本質上是不可靠」,表明阿桑奇的法律團隊將會提出上訴。 阿桑奇支持者於裁決後在法院外高叫「釋放阿桑奇」、「不要引渡」的口號,又在法院大閘繫上黃絲帶,以及展示「新聞業不是犯罪」的標語牌。 現年 50 歲的阿桑奇被指在 10 至 11 年間,透過《維基解密》洩露與阿富汗和伊拉克戰爭等的機密文件,被美國控告間諜、入侵政府電腦和違反保密法等 18 項罪名,最高可被判監 175 年。不過,美國政府指,刑期可能只是在 4 至 6 年之間。 阿桑奇在 2010 年 12 月曾被倫敦警方拘捕,其後獲准保釋,同年獲厄瓜多爾駐英國大使館的政治庇護。直至 2019 年,阿桑奇被厄瓜多爾政府以違反庇護條款為由,取消其庇護,隨後他再被捕,美國政府正式向英國申請引渡阿桑奇。 倫敦西敏區裁判法院法官今年一月裁定,拒絕將阿桑奇引渡回美國受審,認為如將其引渡至美國,患有抑鬱症的阿桑奇被拘留在嚴格的美國監獄,可能會自殺,考慮其心理情況,拒絕美國的引渡申請,美國遂提出上訴。 審訊期間,一直有阿桑奇支持者舉行集會,指控美國侵犯新聞自由。阿桑奇的律師則認為起訴是出於政治動機,因為維基解密洩露的文件揭示了戰爭罪行和侵犯人權的證據。 相關報道:BBC、路透社 原文連結: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華府上訴得直-英高等法院裁定可將阿桑奇引渡至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