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性侵6女童囚3年10月 上訴庭加刑囚5年 官:「警員」身分屬加刑因素 時任毒品調查科的男警員2017至2018年間性侵於社交媒體結識的6名11至14歲女童,早前承認非禮及與未滿16歲兒童非法性交等8罪,今年1月在區域法院判囚3年10個月,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下令加刑至判監禁5年,答辯人即時再服刑。上訴庭今(10日)頒下判辭,指出警員在維護法律上扮演重要角色,即使答辯人無利用其男警身分犯案,惟警員違法須判以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維持大眾對警隊的信心。 #警察 #編輯推介 原文連結: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210/s00001/1639126786250/男警性侵6女童囚3年10月-上訴庭加刑囚5年-官-「警員」身分屬加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