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有網民喺太古城中心發起「和你唱」,大約晏晝六點幾,大批軍裝及防暴警闖入商場驅散市民。黑警發稿,指留意到網上有人號召入夜後於太古城中心一帶進行公眾活動。佢哋澄清,任何出席公眾活動人士,「如抱有共同聚集目的,均屬於公眾地方進行羣組聚集」,而該公眾活動如有多於四人參與,所有參與者均屬違反第599G章,即係「限聚令」。而羣組聚集者是否相距一點五米,都會違反第599G章。 所以幾時都話,警方先係帶頭攬炒嗰個,由而家起香港人係咪都要停止生活上所有活動呢?唔係好易犯法喎!因為所有市民出街,其實都有一個「共同目的」,就係生存,咁係咪一齊呼吸都要拉呀? #POPO #限聚令
Morning 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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