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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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長方仲賢再因鐳射筆案被捕 被指重設手機妨礙司法公正、藏攻擊武器及拒捕 去年 8 月在深水埗買鐳射筆被捕的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今早約 7 時再因這宗案件被警方拘捕,將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浸大學生會指,超過 20 名警務人員今早上門拘捕方仲賢,他已被帶到沙田警署。學生會指表示,自《國安法》立法,政府大舉進行清算,拘捕不同異見者,白色恐怖籠罩下,人人自危,譴責港府多次針對學生會成員濫捕。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今早 11 時見記者,指今早在沙田拘捕一名 22 歲男子,案發在去年 8 月 6 日,有休班警員留意到一名男子購買「高功率鐳射裝置」,他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當時拒絕保釋暫時獲釋。 指方仲賢刪手機紀錄涉妨礙司法公正 何振東稱警方之後調查後發現,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的標準,該名男子當時購買的屬第 4 級鐳射裝置,即用於工業或軍事用途,「可能做成嚴重後果,例如整盲人隻眼」,又指該男子被捕時有人包圍警員指罵,男子要求救護車到場,警員清楚向他表示要檢取電話作證物,但由於被捕人當時正接受醫護檢查,警員要在檢查完後才可以檢取電話,之後警方發現電話曾被重設,所有紀錄被刪除,重設時間是該男子接受醫護檢查期間,「相信佢刪除所有紀錄,係想刪除同案件有關證據」。 警方經與律政司商討後,今日重新拘捕該男子,將起訴他藏有攻擊性武器、阻差辦公和妨礙司法公正,案件 12 月 8 日在西九龍裁判處提堂。 對於案件時隔年多才重新拘捕是否清算,何振東指調查需要時間,警方每個行動決定都是基於事實證據,有人拒保若有足夠證據會重新拘捕。 方仲賢於去年 8 月在深水埗購買觀星雷射筆,被數名休班警員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拘捕,其後獲無條件釋放。警方當時指,被捕男子拒保候查,獲暫時釋放。警方保留檢控權利,案件繼續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人員跟進調查。 #方仲賢 #浸大 #浸會大學 #hk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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