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鄧龍威2000年6月在菲律賓以藏毒罪被捕,在未審訊及定罪下遭扣押11年,2011年被判囚終身,然而該案疑點重重,鄧龍威不服,於2018年9月提出終極上訴。據悉,當地最高法院駁回鄧龍威的終極上訴,維持原判。 鄧龍威兄長鄧龍彪對判決感失望,批評判決書未有提及新證據,只說維持原判。他又提到,鄧龍威被囚於禁閉倉,自己與他失聯近一年,擔心弟弟在獄中情況,呼籲港府出手協助,包括引渡他回港服刑。 協助鄧龍威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正與律師繼續研究如何協助鄧,但可能是要以司法制度以外的方法,包括特赦或引渡他回港服刑及申請假釋等,但承認過去成功引渡的成數並不高。 2000年鄧龍威及另一名港人張泰安於菲律賓涉藏毒被捕,但案件在他們遭扣押11年後才開審,並被判終身監禁。張2016年已在獄中病逝,鄧則一直堅稱無辜希望上訴翻案,其間鄧利用好心人千里送來的手機,在獄中把被捕前因後果、獄中不公平待遇,以至企圖自殺的經歷寫成《黑獄第5730天》這本書。他指寫書的原因「係一種發洩、一種憤怒,以及宣洩對菲政府的不滿」。 鄧龍威前年就案件進行最終上訴,提出首次提堂的新證據、由菲方提供鄧當年入境菲律賓的紀錄,證明鄧於2000年6月19日入境菲律賓,與菲警當時作供指於6月起已監視他十多日的口供不符。惟辯方今日(18日)收到法院判詞宣判駁回鄧龍威的上訴,判詞指出有關證據只能勉強證明鄧於當日抵菲,而警方對鄧的監視是直至當年7月17日,有關證據未能說服法院有事實上錯誤。 #菲律賓 真係鬼國黎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