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鐵17項新禁制清單】 內地近日就發布使用交通工具新規定,不准乘客「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杜絕擾人行為: 一)攔截列車,在列車車門或站台門提示警鈴鳴響時強行上下列車,車門或站台門關閉後扒門 二)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和開關裝置,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三)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 四)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台門等,擅自進入駕駛室、軌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標誌的區域 五)向軌道交通線路、列車以及其他設施投擲物品 六)損壞車輛、站台門、自動售檢票等設備,干擾通訊訊號、視頻監控設備等系統 七)損壞、移動、遮蓋安全標誌、監測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備 八)在車站、列車內吸煙,點燃明火 九)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 十)影響營運安全的其他行為 另有7類須約束行為: 一)在車站或者列車內塗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 二)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 三)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四)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自行車(單車),使用滑板、溜冰鞋 五)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 六)隨地吐痰、便溺、亂吐香口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七)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為 這套規定將於明年(2020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新規定只列明不遵守規範的人,會由有關部門處理,沒有提及罰則。但根據2018年7月1日生效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做出危害或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可以對個人處以5000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知今次新規定罰則是否相若。 #大陸 #滋擾 #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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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啲係人黎?

政府官員證實已墜毀 機上62人恐已罹難 一架載有62人的印尼客機原定上周六(9日)由首都雅加達飛往坤甸(Pontianak),但涉事印尼客機起飛後4分鐘失去聯絡。印尼政府官員證實涉事印尼客機已發生空難墜海,搜救人員於海上發現相信是失事印尼客機的殘骸。 印尼三佛齊航空(Sriwijaya Air)編號SJ182的波音737-500客機,當地時間上周六下午2點36於雅加達起飛,起飛後4分鐘便失聯。報道指,失事客機最後一次聯繫是在同日下午2點20分。飛機追蹤網站Flightradar24資料顯示,客機曾急速下墜,飛行高度於一分鐘內急降1萬尺。 印尼國家搜救局官員阿吉(Bambang Suryo Aji)表示,當局發現客機的殘骸,估計客機於雅加達起飛後短時間内已失事墜毀。阿吉表示,瀾滄島(Lancang)當地的後勤司令部率先報告發現客機殘骸,並會將殘骸送到印尼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以進一步調查。 當局於雅加達國際貨運碼頭設立危機處理中心,搜救人員發現的客機殘骸、機上罹難者的遺體和物品會先送到該中心,其後轉送至印尼國家警察醫院(Indonesian Police Hospital)。 雅加達警方發言人尤努斯(Yusri Yunus)呼籲,乘客家屬應前往醫院接受DNA檢測,及帶同乘客的牙科紀錄或紋身圖案照片,讓警方可根據發現的殘肢來確認罹難者身份。 印尼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負責人賈約諾(Soerjanto Tjahjono)表示,委員會目前正在收集空難相關信息,於周日(10日)開始搜索俗稱黑盒的飛行紀錄儀。 #印尼客機 #三佛齊航空 #SriwijayaAir #rip

陳同佳父首開腔:我都冇預料到會咁 #陳同佳 涉嫌在台灣殺女友兼棄屍的陳同佳因洗黑錢罪被判囚,去年刑滿出獄至今244天,但殺人罪遲遲未找數,而由他引發的《逃犯條例》修例風波,觸發起前所未有的抗爭運動浪潮。一年時間過去,香港經歷翻天巨變,至少9,000人在逆權運動中被補、被控、被判刑,隨着港版國安法「降臨」,港人的自由空氣一去不返,陳同佳再由殺人犯頓變千古罪人。《蘋果》在兇殺案發生兩年多以來一直追訪陳家,經過多次接觸陳爸爸,日前他終於首度開腔接受獨家訪問:「佢做錯事,承擔責任,係天公(經)地義!」 在攝氏35度高溫的炎熱天氣下戶外工作,滿頭白髮的陳爸爸戴上口罩、頂着個肚腩滿大頭汗。任職清潔管工的他,不時與工友在戶外處理街道清潔工作,記者再次趁他小休時間,嘗試跟他訪問。過往對記者不瞅不睬的他,聽到記者不斷提到反修例風波歷時已一年,港人付出巨大代價時,終於肯開口。 「呢啲咁政治,我真係答唔到,更加冇辦法代佢(兒子)答,但係佢當日(出獄時)都同香港人道歉咗,因為有呢件事(殺人案)引伸嘅問題,……至於……我都只係一個蟻民嚟,任何政治,唔係我去……,包括我嘅細路更加冇可能,……呢個政治嘅嘢,唔係我去諗。」案發由2018年3月至今,記者看着他由近200磅大肥佬,一度暴瘦至少20、30磅,兩邊臉頰贅肉統統消失,近日才稍為回復體重,肚腩亦重新長回來,但臉上的愁容沒半點離開過,他坦言兒子犯下彌天大錯,令兩個家庭產生劇變,「我哋一家只得一個細路(陳同佳),成個家族都係得佢一個(後人),我之上都有父母,你諗吓我壓力有幾大!」 對於兒子由殺人犯變千古罪人,陳爸爸回應時顯得份外小心,說話也經過多次考量:「講真,我係冇同我嘅細路(兒子)講過政治嘅嘢,我只係作為父親,佢係我個仔,我只係針對focus喺呢件事,呢件佢做錯嘅事,至於你話個社會引伸呢個問題,我相信細路好,我都好,根本唔會係……即係唔係一個會預料嘅事,完全唔會係……作為我呢啲星斗巿民,點會諗到咁複雜?」 2018年2月,當年19歲的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潛逃返港,其後被揭發奪走死者的財物,因洗黑錢罪被判囚29個月,去年10月23日放監,陳同佳在監獄外兩度鞠躬道歉,向死者家人及全香港人說「對不起」,但港人並無人因此「收貨」,因為陳同佳放監8個月以來,仍未赴台承擔自己的罪,至今仍躲在「安全屋」。 陳爸爸直認要求警方保護,是由兒子出獄後提出:「因為係佢自己申請,既然申請了警察保護,當然唔係軟禁。」對於一條《逃犯條例》激起萬尺巨浪,造成社會撕裂,親友反目,燃點起萬人怒火和仇恨,兒子成為全港巿民公敵,會否考慮取消警方保護,重新投入社會?陳爸爸只說:「呢個係佢個人決定,我唔代佢答。……我寄予佢積極面對呢件事,勇敢啲去處理呢件事,作為一個父親,永遠支持佢。」 兒子背負殺人罪名,作為爸爸的他也成為「殺人犯之父」,他承認受盡家人指責,工友向他投下歧視目光。正所謂「子不教,父之過」,他多次自責自己沒教好兒子,夫婦間亦因此鬧得很僵,二人一度要分開住。他形容,當時壓力大到無一晚睡得好、無一日能專心返工,即使再堅強,他孤獨時也難忍流下男兒淚,直至近日,他獲得調職,心情才平伏過來,與太太關係亦慢慢好轉。 不過,自從去年10月陳同佳放監後,陳父直言自己未曾探望:「我係唔會見佢!」只間中透過「一個、半個電話」聯絡,其他都交由妻子去照顧。對於何以不往探望?是否不能原諒兒子?陳爸爸眼神閃爍不定,說話時明顯經過心思熟慮:「作為父親角色,細路做錯乜嘢,都可能會(原諒),經過時間,始終係自己細路,唔可以用原諒,只係希望可以幫到佢。」 整個訪問,他多次以「作為一個爸爸」來回應,但作為一個父親的陳爸爸聲稱,案發後從未問過兒子有關殺人的過程和來龍去脈,只說養育兒子20年來,很了解其性格,「我相信佢當時一定受嘅刺激,大到佢冇可接受,佢唔係一個橫蠻無理,為何會咁?一定受了好大好大刺激。」而案發至今,女死者父親已捱過第3次沒有女兒的父親節,但陳爸爸卻從未公開向死者及死者家屬鞠躬道歉,對此他亦說:「我自己都係父母,明白失去兒女心情,當然對死者道歉,無論事件因由,但結果係咁,我都想跟死者家屬講對唔住!」 不過,陳爸爸多次強調一定會讓兒子承擔自己的罪,即使兒子可能要面對被判死刑:「係唔係當地有死刑,我就叫個仔去逃避,唔係吖嘛!」他認為,死者家屬也失去女兒,即使最終要「一命賠一命」,兒子也要為自己行為負責。目前他最關心兒子未來的審訊,及何時出發去台灣,現時他心底裏已沒所求,只求「兒子在台灣有一個公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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