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屯門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底,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懷疑洩漏不明氣體,區內居民到該處附近抗議。案發時年僅14歲的男學生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法官謝沈智慧今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時說,涉案的非法集結屬早有預謀並非突然發生,針對警察的訓練基地,公然挑戰警察權力,被告留守現場支持並鼓勵其他同場人士,考慮被告當時極年輕及有悔意,判入更生中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乖巧、受同輩愛戴,對烹飪有濃厚興趣曾入讀中華廚藝學院,但因今次案件而停學,被告當日是看到新聞報道後,獨自前往涉案現場湊熱鬧。 法官判刑時說,是次非法集結沒有涉及汽油彈及擲磚、歷時少於1小時、沒有人受傷、被告沒有喊口號及侮辱性言詞,亦沒有帶領或煽動他人使用暴力;加上報告指男學生不適宜判入勞教中心,但適宜入更生中心或教導所,法官考慮到被告更生及社會福祉等因素後,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原文連結: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7071-202304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