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學堂:封區檢測如何侵犯人權 香港第四波新冠肺炎疫情反覆,政府自年初起實施突襲封區檢測政策,強制要求居民及逗留人士接受病毒檢測前,不得離開「受限區域」。然而有關做法不只屢遭社會各界抨擊勞民傷財,亦引發侵犯人身自由、知情權、私隱等多重人權疑慮。 突襲封區奪知情權 政府過去多次封區檢測行動,均以無預警「突襲」方式進行,不會事前透露時間和位置,加上缺乏明確封區準則,導致市民人心惶惶。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有關危機時期知情權的指引,政府須確保市民獲得準確及時的信息,以助他們為自己及其家人做好準備。政府的「突襲式」封區檢測的做法未能提供準確及時的資訊,更沒有給予市民作出安全選擇的機會,因此政府應提高抗疫政策的透明度,以保障市民知情權。 政府須提供準確及時的資訊,協助人民自己及其家人作出安全的選擇,同時有義務廣泛傳播有利於公共利益的資訊,以及解決錯誤資訊流傳問題。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危機時期的知情權》指引 勞工非自願缺勤遭減薪 受政府封區檢測行動影響,大量工人因須接受強制檢測和不得離開所在處所,而被逼非自願缺勤,甚至因而被僱主扣減薪金或假期。現時《僱傭條例》未有詳細定義自願或非自願缺勤情況,僅列明僱員若非因受傷、患病或生產等原因領取帶薪病假,僱主有權扣減員工當日薪酬。另一方面,不少在「受限區域」內上班的工人,卻因工作關係,無故在工作時間以外被困工作間。再者不少上述受影響的工人均從事基層行業,政府應妥善保障受影響工人的權利,以及就其因封區所導致的損失作出補償。 二月初政府曾發聲明指,封區檢測「受限區域」內多個大廈單位無人應門,但有理由相信有人在內,不排除向法庭申請手令破門入屋執法,引發侵犯私隱憂慮。有「受限區域」區議員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區內很多居民未必朝九晚六工作,估計封區期間很多人尚未回家,一旦遭當局人員破門,將難以善後。《香港人權法案》列明,任何人均有權享受法律保護,其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被任意干涉。 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對於此種侵擾或破壞,人人有受法律保護之權利。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十四條 少數族裔言語不通欠支援 作為封區檢測重災區的油尖旺區,有大量少數族裔聚居,惟大部分人均不諳中文,長者則一般只以家鄉方言溝通。然而政府在區內及網上發布關於強制檢測的資料時,大部分僅以中英文書寫、未有提供少數族裔語言版本,就連當局在區內舉辦的健康講座,均僅以廣東話進行,使少數族裔居民更難獲取所需資訊。 屬於種族、宗教或語言少數團體之人,與團體中其他分子共同享受其固有文化,信奉躬行其固有宗教或使用其固有語言之權利,不得剝奪之。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二十三條 穆斯林獲派豬肉食品 另外,一月初政府把油麻地甘肅街、炮台街一帶劃為封區檢測「受限區域」期間,當局人員向區內居民及逗留人士派發內含罐頭、即食麵、杯麵、麵包等物的食物包,惟有禁食豬肉的穆斯林居民指,獲派食物包內竟有午餐肉等豬肉製品,投訴政府不尊重其宗教信仰。以上例子均顯示政府對少數族裔文化缺乏認識,亦變相違反《香港人權法案》賦予少數族裔奉行其獨有文化習俗和宗教信仰,以及使用固有語言的權利。 #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