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移的「要求」 四名家屬律師要求會見當事人被拒】 今天(23日)上午九時許,四名家屬律師到達鹽田看守所要求與當事人會面,看守所要求分別接待律師,以及要求律師出示公證文件。律師指出公證文件並非與當事人會面的法律要求,而是看守所自行僭建的關卡,並指出即使能出示公證的律師亦被公安局拒絕與當事人會面,刻意拖延,「要求」不斷飄移,是耍流氓的行為。 12名香港人已被秘密關押30天,雖然中國法律聲稱被關押者有獲得法律協助的權利,並可選擇律師,然而實際情況是至今仍未有任何家屬委托律師可與他們任何一人會面。這種情況無疑是赤裸裸顯示何謂中國式的「紙上法治」。 #save12hkyouths #save12hkyouth #深圳 #鹽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