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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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確診 現進行隔離 司法機構今日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對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現正按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指引進行隔離。 司法機構指,他最近一次上班日期為上星期五,他在工作時有佩戴口罩及遵守有關防疫措施,並每日進... 原文連結:topick.hket.com/article/3424014

【法律年開啟】張舉能指法庭判決無可避免產生政治影響  不意味裁斷爭議屬政治決定 2023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今(16日)於疫情下首度重回香港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愛丁堡廣場檢閱香港警察儀仗隊後,在香港大會堂致辭時指,法院的職能不是作出政治決定,只有當某項政策在訴訟中被... 原文連結:topick.hket.com/article/3443096

黎智英入稟要求釋法不影響其聘英御用大狀 聆訊未排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早前獲原訟庭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去年底表決通過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作出解釋。黎智英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原訟庭及上訴庭批准他聘用Tim Owen的決定,又或要求法庭就他能否聘用Tim Owen或其他海外大律師代表抗辯,按《香港國安法》第47條向行政長官申請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無聆訊排期。 黎智英在入稟狀指,要求律政司發出聲明,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22年12月30日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所作之釋法,不會影響原訟庭在2022年10月19日、上訴庭在2022年11月9日及終審法院在2022年11月28日所作的決定。 黎智英又指,Tim Owen獲批專案認許,可就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作為辯方律師出庭抗辯及提供法律意見,對於Tim Owen及任何其他不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在該案以辯方律師或法律代表身份代表黎智英,希望法庭就此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 原文連結: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88628-20230220.htm

黎智英入稟要求釋法不影響其聘英御用大狀 聆訊未排期 - RTHK

律政司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首次會議通過培訓初步框架 律政司「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討論及通過督導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以及「培訓計劃」的初步框架。委員會同意在其下設立兩個工作小組,分別由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及立法會議員簡慧敏擔任小組主席,跟進「培訓計劃」的課程及教材設計以及相關的統籌及協調工作。 「培訓計劃」以法治理念為主軸制訂課程和教材,內容涵蓋《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內地法律制度,以及香港普通法制度的基本概要等。培訓社區不同界別的「培訓者」,提升他們在多元的社區工作及崗位中,向他人傳遞正確法治信息的能力和成效,從而達到全方位推廣法治教育的目標。 委員會主席、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將全力推動及盡快開展「培訓計劃」,務求在社區不同層面推廣一致及正確的法治信息,讓市民大眾自覺成為法治的守護者,共同說好香港的法治故事。 原文連結: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89870-20230228.htm

律政司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首次會議通過培訓初步框架 - RTHK

【國安法釋法】黎智英入稟要求頒令釋法不影響聘Tim Owen 高院排期4.28處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一案,早前獲高院法官批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替其辯護,律政司就決定向上訴庭及終審法院申請上訴均被拒,特區政府就此向人大尋求釋法,人大最終於2022年... 原文連結:topick.hket.com/article/3478890

【擲物刑毀】涉住所擲物品落街刑毀車輛 包致金姪女否認5罪保釋候審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Amina Mariam Bokhary,涉於住所內與家傭爭執後,將家傭衣服等物品從住所擲下,以致停泊在地下停車場2輛私家車損毀,被控2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14日)於東區... 原文連結:topick.hket.com/article/3481881

張舉能明日率領司法機構代表團前往大灣區城市訪問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明日率領司法機構代表團,前往粵港澳大灣區內城市,包括廣州、深圳和珠海,訪問3日,星期三下午回港。 代表團期間會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會面,並參訪當地法院設施、出席座談會,以及與內地法官及司法人員就法院運作及其他相關司法議題進行專業交流。司法機構表示,今次訪問是司法機構與內地法院持續交流的其中一項安排。 代表團成員包括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林雲浩、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健強和陸啟康及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 在張舉能離港期間,由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署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職務。 原文連結: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2619-20230319.htm

張舉能明日率領司法機構代表團前往大灣區城市訪問 - RTHK

時任消防員管有萬用刀前年判囚 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一名29歲時任消防員涉嫌在旺角管有一把萬用刀,前年被裁定「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罪」罪成,判監3個月。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法官張慧玲經考慮後,認為現時把控罪修改為「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對被告不公,案中證據不足以作出萬用刀是意圖用作傷人的唯一合理推論,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 由於終審法院早前裁定涉案「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只針對「束縛人身」、「傷害人身」及「非法入侵處所」的工具,律政司一方向法庭申請更改控罪為「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再下令發還重審,建議法庭可修改控罪後維持定罪,並駁回上訴。但上訴一方認為更改控罪及發還重審,不合乎公眾利益,又指原審裁判官劉淑嫻裁決稱,涉案萬用刀可用於警民衝突時使用或破壞公物,但當日的非法集結及堵路等事件,沒有涉及傷人。 法官指出,根據司法認知,示威者帶裝備很多時是雷射筆或投擲物品,大部分情況沒有用刀傷人,涉案萬用刀亦與非法入侵處所或束縛人身無關。法官最終接納上訴方陳詞,同意修改控罪對上訴人不公平,亦不認同原審裁判官所指唯一合理推論管有萬用刀是意圖傷人,因此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下令律政司需支付上訴訟費,並把涉案萬用刀歸還上訴人。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 上訴人蕭志成被控於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太子道西管有一把萬用刀,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原審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當日穿著黑色衫褲,戴黑色鴨舌帽及泳鏡等,認為當日旺角有人堵路及縱火,持有萬用刀可用於警民衝突及破壞公物,裁定他罪成。 原文連結: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3096-20230322.htm

時任消防員管有萬用刀前年判囚 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 RTHK

祈顯義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行政長官已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並徵得立法會同意,任命祈顯義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由本月6日起,任期3年。 原文連結: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4819-20230403.htm

祈顯義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 RTHK

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轄下兩小組成立 律政司「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轄下的課程和教材設計工作小組和統籌和協調工作小組,分別於上月29日和今日成立。 督導委員會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擔任主席、副司長張國鈞任副主席,在2月舉行首次會議時,同意就跟進「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的工作設立兩個工作小組。其中課程小組由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擔任主席,小組的主要職責是指導、統籌及審議培訓計劃的具體結構、課程內容綱要,以及相關教材的設計和製作,並向督導委員會匯報工作進度。統籌小組主席為立法會議員簡慧敏,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統籌及協調培訓計劃的落實工作,包括邀請講者、學員人選的招募工作、培訓計劃的推廣和宣傳工作、指導和協調後續社區法治推廣策略,並向督導委員會匯報工作進度。 課程小組已於上月29日舉行首次會議,統籌小組亦將盡快召開首次會議,以全力推進落實培訓計劃的相關工作。 原文連結: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5250-202304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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