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因妒忌虐待前女友兩犬隻 判囚3星期 一名男子懷疑因為妒忌女友的兩隻狗,多次虐待牠們,他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3星期。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長時間犯案,行為違背當時女友對他的信任,更使用武器襲擊犬隻,罪行及案情嚴重,判監是唯一選擇。 裁判官說,雖然被告每次襲擊犬隻的時間較短,但卻歷時多日,屬長時間殘酷對待動物及重覆犯案,而且被告有使用櫈和繩作為武器,被告當時女友亦是因為信賴被告,才交由被告照顧兩犬隻,被告行為違背當時女友對他的信任,考慮到罪行和情節嚴重性,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 30歲被告任職勞工處勞工督察,被控於2022年7月至8月,在鴨脷洲大街某單位殘酷對待1隻金毛尋回犬和1隻混種犬,引致牠們受不必要的痛楚。 原文連結: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4792-20230403.htm
Ap Lei Chau (Main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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