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理大衝突期間兩項罪成判囚42個月 2019年11月理工大學發生衝突,一名報稱義務急救員的男子當晚在科學館內被捕,他否認2項暴動罪,經審訊裁定他兩項罪名成立。區域法院今日判處他入獄42個月,另就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罰款2500元。 辯方求情時說,多封被告家人朋友的求情信,顯示被告品格良好,如果無社會事件,被告會是一位不可多得的醫護,又說案件對被告如同當頭棒喝,他案發時沒有意識到行為違法、為不法份子帶來鼓勵,現已感悔疚,希望法官格外開恩,給機會被告重新出發。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說,被告進入理大對佔領人士提供急救,支援暴動參與者,增加他們的聲勢,即使被告是正式醫護或醫生,亦不能逃避刑責。法官又說被告沒有想清後果,身邊亦無人著他理性思考,一子錯,滿盤皆落索,令被告自己受害 法官說,考慮到被告案中是參與者角色,以48個月作量刑起點,但相信被告會痛定思痛,日後不再偏激行事,因此酌情減刑,判處被告入獄42個月。 原文連結: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2108-202303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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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40606,114.176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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