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寫了這一首,大概也不是無緣無故的。 現在出土這個版本才是我的原意,出街的那個錄音則是在沒有通知我的情況下的「無故被閹版」,沒辦法,當年是新人,遇到這種事情即使大聲抗議也沒有人除底耳筒傾聽。 還有一個東西足顯青澀,就是當年的猶豫不決,有時同一句出現了幾個可能的詞句,因為每一個的意思不同「唱感」各異,我會一併列出給歌手和監製自己選擇,本來以為是種有商有量的民主方式,後來居然有人說我這是偷懶,我的職責是應該替他們選好才交稿不要迫他們「用腦」為他們增添麻煩⋯⋯從另一個角度看,他們不算沒道理的,但我卻很驚訝有人會討厭被賦予投票權,得到了還要罵人。 總之後來有點生氣,便很少再給予選擇了,除非不同的字句代表兩個結局兩種價值,或者明知有個字的發音放在那個位置不容易唱好。當然還會看看對方是誰,頻率不同的我都寧願留返啖氣暖肚。 至於不再讓人擅自改動我的文字,那又是另一場邊打邊攀爬的漫長抗戰了。 #黃偉文 #傅佩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