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女拒檢衝撞...副駕閨蜜遭擊斃 警「用槍合法」不起訴! 台南雙警命案引發使用警槍時機的討論,有人同情基層警員「開槍上法院,不開槍送醫院」,更不乏警員大膽用槍卻被判刑案例,但也有警員歷經嚴格偵辦獲得免責。新北市新莊警分局1位潘姓警員去年執行夜間路檢勤務,遭林姓女子開車衝撞,潘男趴在引擎蓋上被拖行,情急連開2槍想制止林女波及其他用路人,其中1槍擊斃車內右前座女乘客,潘男被依殺人罪與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新北地檢署根據彈道鑑定等證據,認定潘男身處急迫危險中,用槍合法,將他不起訴處分。 原文連結: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323367&from=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