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相關問題 先自我介紹一下 我在3/22時順利抽中一般替代役資格 順位預計232T(4/19)到成功嶺報到 而我前幾天爬文得知自己似乎符合家庭因素替代役資格(本人姊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於今日前往區公所詢問,承辦員告訴我我的條件是符合的 但問題來了,現在我有兩種選擇 一個是簽放棄一般替代役切結書,直接家因去報,但跑流程要時間也要照著家因申請順序排隊,可能無法在4/19順利入營 另一個是等收到一般替代役徵集令後,拿著徵集令來區公所辦理家因,通常稱為役轉,這樣確定可以在4/19入營,役轉可能在入營前好,也可能在成功嶺訓練期好 承辦員讓我先回去考慮一下,但還是建議我選擇後者,因為前者沒辦法保證我4/19甚至5/17那梯能進去,到了6月那梯是警大警專專梯,在種種因素下我可能要排到7月後 我目前也比較傾向後者,畢竟在一般替代役中籤當天有告知工作單位了,但擔心會不會我進成功嶺後才審核通過,結果我渾然不知,在役別徵選當天跟著一般替代役一起選單位分發,此事就沒下文了,還是說我會在審核過時就會被通知轉成家因替代役呢? 另一點比較擔心的是在會被通知轉家因的前提下,一開始就家因進去,跟入營中途才轉家因,裡面的規則、作息等等會有差別嗎? 希望有類似經驗的學長替我解惑,感謝🙏 #軍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