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至今按緊急規例行使三項項目豁免權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發言人表示,自《緊急規例》於上月24日生效至今,政務司司長已就三類項目行使豁免權,以豁免相關人士或項目所須符合的法定要求,當中範疇包括中央援建設施、安老院舍,以及援港內地醫療人員。 發言人回應立法會議員在行政長官答問會上,有關《緊急規例》使用情況的提問。政務司司長行使相關的豁免權的三類項目,包括就中央援建,位於落馬洲河套區的應急醫院,其他社區隔離及治療設施的工程項目,包括興建臨時橋樑連接深圳及河套區圍隔工地,作點對點運輸往來,讓項目得以盡快完成。 此外,讓安老院舍可使用牌照批准以外的適合地方,分隔及照顧確診長者與非確診長者,以保障他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為到埗援港的內地醫療人員豁免相關註冊等法律規定,為他們在港參與治療工作提供全面法律保障。 《緊急規例》的豁免權適用於包括牌照、許可證、註冊等法律限制,只要是符合預防、控制傳播或治療,或管控疫情等目的,政務司司長都會按實際需要依法豁免。 原文連結: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40535-20220323.htm